6.附錄:筆者在台灣國術論壇的發言與鄭老師的回應
由於部份人士已陷入非理性討論,所以筆者僅提出本人與 鄭 老師之間的互動而已。若是想觀看全部發言,可往下列網址一觀(裡面有些錯字小弟已改正,無關乎論述主旨)。
(1) 筆者(即onlypower):228那天,小弟有空的話,定當請教。不過說到秩序維持,也是一大問題,有意願要試手的人定當不在話下,所以祭出排隊的老規矩應該是蠻好用的方法。在此給 鄭 老師參考參考。另外,對於 鄭 老師所演示的東西如何,小弟心中其實早有腹案但是為了避免未審先判,小弟我228那天還是會參觀或是試手一下,才會公開我寫的腹案出來。當然,我還是希望 鄭 老師能夠秉持自己的信念方是:「圓明武學向來追求真象,破除神話迷障,有一分事實,說一分話,絕不故弄玄虛,嘩眾取寵。這才是我的行事風格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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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筆者(即onlypower):基本上,我不同意 鄭 老師的論點。誠然,無端漫罵的確是容易的,而且不是良好的理性溝通。但是如果是出自於合理的質疑呢?而且,如果 鄭 老師想要證明氣的存在與功用,那麼問題不在於人家相不相信而是你是否能讓人家相信。所謂舉證責任的問題,不在於質疑者,而是提出主張的人呀!當然, 鄭 老師如果真有實功,面對他人冷嘲熱諷自然心裡不是很好受。但是,承擔這一切,也是必經之路,因為是 鄭 老師你己提出的主張,而且這些主張與許多人所知道,且已經過良好驗證的物理學是相違背。甚至,在中國武術典籍裡頭,也沒有相關可信的記載可以佐證。因此, 鄭 老師,你就好好靜下心了,仔細思考如何證實你的氣和隔空沾黏之技方是。
不過,就我個人而言,之前我所說的腹案,我已經寫好了一部分,大概本週就會完稿。不過,我還是會依照承諾,在228之後再行在我部落格上公布。不過小弟我可以先行做個預告。基本上,由於隔空之類的,從鉅觀物理學來看,真的不太可能發生,所以在小弟的文章中,並不會針對隔空沾黏之技做討論。當然,如果 鄭 老師在當天能夠做出令人信服的示範,小第我會仔細從新思考凌空勁的問題。
那麼小弟會討論什麼東西?就是 鄭 老師所示範的三指纏化之技,為了方便請見,小弟稱為轉掌沾黏之技。228那天,不管結果如何,小弟的文章都會在之後公布,並且會附上228當天的見聞驗證小弟本人論點的真假。小弟那篇文章,是不會主動貼在貴版上,以免招來爭議。不過,由於 鄭 老師的部分學生偶爾會來看一下小弟的部落格所以, 鄭 老師應該會間接得知我的論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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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鄭老師:對不起,我也不了解「凌空勁」,在視頻中很清楚的只是我隔空帶動郭教練而已,而距離並不遠,當時她笑的很開心,因為那只是好玩而已,很新鮮,很有趣,所以就放上來了分享了,我一直都沒說那是個什麼神功,有多麼神奇。相對地我還很認真的解釋,那只是一個「有間距的場域運用」,在門內我大半是用這個名詞,也附上圖照說明,無奈大半人不聽我解釋,只是追求他腦中的想法而已。
您提到『但是如果是出自於合理的質疑呢?而且,如果 鄭 老師想要證明氣的存在與功用,那麼問題不在於人家相不相信而是你是否能讓人家相信。所謂舉證責任的問題,不在於質疑者,而是提出主張的人呀!』其實是有很大的問題的。
首先「出自合理的質疑」這句話就有問題,「合理的質疑」者,不會直接罵人武術騙子。這是公開污辱行為,是「加重污辱罪」的範圍。首先他得證明我有行騙的事實,及因此行為受到傷害的「被害人」才行。
第二:我本來只是分享視頻好玩而已,因為這個功法還在研發中,不到公開講座發表的地步,不是我想證明氣的存在與功用,是事勢逼著我去解釋,但「氣」非常難解釋的,就好像向「唯物論者」證明有神鬼一樣的困難,能抓出來看嗎?真的在面前,一般人看的到嗎?我其實未就「隔空沾粘」提出什麼主張,也沒把它列為教學方案待價而沽,但暗地裏我下了很深的研究卻是事實,爾而會秀一下成果。我不過是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視頻而已罷了,現在許多看過視頻的人,像某種動物一般發了狂似,要找我試手(試手和動手在外觀上區別的出來嗎?),這才是真正的麻煩。
就法律層面上我很理性的問一句:「我這個視頻傷害了誰?誰有這個權利來向我興師問罪呢?」罵罵人,別人多年的研究心得,就乖乖的交出來哦,這麼容易哦。這幾天來很多沒水準的人,作了很多沒水準的行為,讓我很不愉快,也許我應該採用 何 老師的建議,(多讓善意的人知道,)見剛剛看了您們在utube上的影片 ... 2 3 4 5 6 .. 8 第5頁第47帖「那就辦個發表會或研討會,弄成學術研討,你發表一下練習過程與心得,允許有誠意的朋友體驗,不要在戶外,不知道誰是誰,又跟耍把戲一樣,後遺症很多。」我幹嘛把這個功法證實給對我惡意的人知道呢?這個功法花了我數個十年時間,才得到這麼一點成果,我何必「資敵以自殘」呢?
我寧可用來嘉許善意回應者。最後我發現AC先生所放的合氣道視頻,原來植芝盛平也演示過,而且比我誇張千萬倍,請問 那個 先生找他們理論過啊。如果植芝盛平演示的動作是真的,就表示真的有這個功法,那真象已明,因此您只是想知道這功法是否真實而已。至於我個人會不會,則是個人問題,不勞各位費心,自然我的學生會唾棄我。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XoDK3XuvZW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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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筆者(即onlypower):首先,必須說,看到 鄭 老師的回覆讓我有點失望。小弟十分能體諒 鄭 老師對他人無端謾罵感到氣憤,但是如果 鄭 老師一昧將他人合理的質疑當作是謾罵一流的話, 那麼鄭 老師你又如何能期待他人能對你做到合理、理性的溝通呢?現在,小弟我一一回覆 鄭 老師的回應,並且我也提供一些檢證方法以供參考。
首先, 鄭 老師說自己不了解凌空勁,只是「我隔空帶動郭教練而已,而距離並不遠」,並說「我一直都沒說那是個什麼神功,有多麼神奇。相對地我還很認真的解釋,那只是一個『有間距的場域運用』」。OK!我可以知道 鄭 老師的確不認為這是什麼神功,而是有間距的場域運作,有如磁場一樣。但是,如果 鄭 老師能夠在不接觸的情況下,去影響一個的重心或是運動的話,廣義來說,應該是凌空勁的範疇了吧!也就是,你能在不接觸對方前提之下,能夠用某種方式使對方「非自願性」的移動或是之類等等。
當然,依照現在物理學說,非接觸力並非什麼新聞,物理的四大基本力:引力、電磁力、強核力和弱核力都是非接觸力。不過,由於強核力和弱核力是在微觀世界中,基本粒子的行為,所以我們可以先不討論之外,如果 鄭老師能隔空創造出所謂的「有間距的場域運用」,那麼就只能從引力或是電磁力來思考了。除非,鄭老師認為他的氣的作用是有別於物理學的四大基本力之外的東西,否則都應該在證實上是很簡單的。譬如說,假如 鄭 老師手上重力場可以牽動70公斤的人,那麼應該可以牽動5公斤的物體,而不管這個物體是什麼材質,或是有沒有氣感之類的。因為,萬有引力只跟物體的質量和距離有關。如果是磁場的話,那麼只有拿帶磁性物質也可以讓 鄭 老師吸吸看。但如果 鄭 老師主張是有別於上述四大基本力,如氣或是有間距的場域的話,小弟我再說一次,舉證責任是在 鄭 老師這邊,是 鄭 老師必須想出舉證方法,而不是質疑者。不過,小弟我好人做到底,我會在最後,附上證實方法以供參考。
其次, 鄭 老師說:「首先「出自合理的質疑」這句話就有問題,『合理的質疑』者,不會直接罵人武術騙子。這是公開污辱行為,是「加重污辱罪」的範圍。首先他得證明我有行騙的事實,及因此行為受到傷害的「被害人」才行」。我固然可以體諒鄭老的氣忿,但也請鄭老師稍微正視一下他人所提出的寶貴而合理的意見,而不是將所有意見當做公開汙辱,就此不理不睬。如此,乃是 鄭 老師拒絕溝通,而非他人不理性也。
其三, 鄭 老師說:「我這個視頻傷害了誰?誰有這個權利來向我興師問罪呢?」當然,許多人的言論或許出於惡意或是嘲諷, 鄭 老師有此不平之怨,當然也是說得過去。然而,假設 鄭 老師所示範的東西,是有問題的,是由 鄭 老師和學生們長久互動之下,因著錯誤認知和差偏習慣,所養成的偏差行為時,要怎麼辦?這有時候,不是當事人(老師和學生)可以分辨的,由其是在缺乏正確觀念和訓練方法,更容易產生出來。這時候,這個視頻所造成的損害的,最直接的受害者不是別人,就是 鄭 老師以及一批信相你的學生,或是相信你而買你書的消費者們!當然,會發生這種狀況,只有在 鄭 老師的東西是有問題的前提上而言,如果 鄭 老師能給予清楚而令人信服的明證時,自然也能杜絕爭議。
其四, 鄭 老師說:「罵罵人,別人多年的研究心得,就乖乖的交出來哦,這麼容易哦。」當然, 鄭 老師如果想將密傳功法留給自己人練,不想因為網路上惡意而公開,這自是可以。不過, 鄭 老師,你或你的學生既然將影片公開,自然就應該會料到有這麼一天,畢竟你們所示範的東西在物理學上來說,是十分不可能發生的,也與我們在學習推手過程的經驗相違背。因此,在公開之後,自然也要承擔起相關的批評聲浪或反應。我想, 鄭 老師在江湖上打滾這麼多年,應該不能說是無知吧!當然, 鄭 老師你可以不屑一顧,來個蓋不回應;或是你也可以只針對合理的質疑回應。但其實,可以不用對那些一昧謾罵的人多費唇舌,因為這只是在浪費時間而已。
最後,附上小弟我的建議。或許, 鄭 老師一直苦惱如何向別人證實氣的存在。當然,理論上的解說是很麻煩的,也不一定聽得懂。不過,這不表示就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證實 鄭 老師的「有間距場域」的作用。譬如說,科學上的單盲實驗就蠻管用的。簡單場說,由 鄭 老師親自挑選出你認為有氣感的學生為受試者,並且可以做到你影片中的效果為主。然後,將這群受試者矇上眼睛,讓 鄭 老師和幾名路人隨機分別上去試一下。當然,這個實驗過程,要嚴防讓受試者知道試手者是誰。只要 鄭 老師上去都能成功,而路人上去都失敗的話,而且中間沒有任何作弊可能性的話(譬如說有人洩露試手者的身份給受試者知情), 鄭 老師自能證實他的「有間距場域」。如此,既不用和外人試手,又可以具有一定的公信力,何樂而不為?這個方法是我在寫討論 鄭 老師三指纏化的文章時,所想出來的方法。在此先行給 鄭 老師參考一下。
祝 新年快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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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 鄭老師:果然網路上的討論是說不出什麼真理的。人有三寶叫作精、氣、神。在中國的古藉都是這麼寫的。您不是當事人,盡說些不相關的話。要不您自已模擬一下,試試這三字如何用您已了解的物理原則,清楚的說給沒概念的人知道。最好附上兩個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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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 筆者(即onlypower):本應該不再發言,不過由於 鄭 老師的決定牽涉到小弟之前的承諾,只好再笨一次,來個失言之舉了!
首先, 鄭 老師取消228的活動本是在小弟意料之外之事,因為我認為,即使有多少非議和鬧事者存在,為了個人信譽和追求真理的理想,應當有莊子所謂「舉世譽之而不加勸,舉世毀之而不加沮」的心態,至少小弟一直都是抱持著這樣的心態在練拳的。不過, 鄭 老師既然做出如此決定,小弟也沒有任何立場反對或是支持。只是緣於小弟之前的承諾,會將我的文章延後在228之後再發表,乃是為了避免未審先判的問題。不過,既然228活動已然取消,小弟只好先行公開了。在此,先跟 鄭 老師說一聲。
其二, 鄭 老師在聲明其一當中說:「我覺得分享視頻是我個人的樂趣與自由,這樣的分享是不違背法律與道德,沒人能限制我的自由,我也沒義務為誰說明。」這句話的確擲地有聲呀!的確, 鄭 老師你的確有這樣的自由與權利在網路上公開你的功法或是影片,這樣也不違反任何法律道德在裡面,也的確不用去背負任何證明或是說明的義務。而小弟我只是點出 鄭 老師功法裡面不合「科學」的部分而已。在此, 鄭 老師應當能分清。
其三,小弟我個人有點疑惑。 鄭 老師要求善意的武友以真實姓名向吳教練報名。當然,我不知道為什麼 鄭 老師會預設有人會以假名來報名,不過依照之前 鄭 老師與 許立辰 先生對話來看, 鄭 老師曾說:「您學拳10年,那就13歲開始學拳,也算啟蒙很早,那倒底是那種名拳也順便告知吧。師承是家傳,那是老父還是老母所教,這麼早就習拳,應該也很名家之後,那也明示父母姓名吧。」http://wushu.net.tw/bbs/viewthread.php?tid=1542&extra=&page=2
所以小弟不知道如果有人吳教練報名時,要不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片、戶籍謄本或是500字心得自傳之類。要不然, 鄭 老師又要如何確定來人的姓名「真實」與否?亦或是跟吳教練連絡時,吳教練就會說明應該攜帶的證明文件嗎?還請 鄭 老師明示,才能讓大家好做事。
其四,這是小弟對於 鄭 老師的良心建議。很多人都注意到科學的便利性和功能,但卻忽略科學的嚴謹性的部份。任何科學理論或是假說的提出,無論在過去、現在或是未來,都會遭受許多同行們挑剔的審視和檢察,從所依恃的理論到實驗,或是測量數據等等,都是科學家同行們會反覆檢視並攻擊的地方。這是因為有時候僅僅測量上微小的誤差,或是公式推演的觀念稍有不清,整個理論或是假設的解釋效力和預設就會大打折扣,甚至完全錯誤。譬如說,光速每秒約30萬公里,假設今天光速測量上,測量誤差為1公里,在我們日常生活中,可能關係不大;但是如果你想知道一顆位於十光年之外的行星位置時,那就大有關係。因此, 鄭 老師你在提出有間距的場域時,先不論嚴重違反物理學知識的部份,但純就道理上來說, 鄭 老師你不可能期待會沒有人會去批評你的影片或是「有間距的場域」。如果 鄭 老師一心只想不受合理的批評和質疑的話,又不想積極提出實驗或是證據,而一心想要讓有有理性和現代科學知識的人信服、認為提出合理疑問的人等於非理性的批評者的話,不僅對於物理學或是其他科學而言,不但是不公平,更是不合理的要求。
當然, 鄭 老師可以不用回應小弟的話,因為即使 鄭 老師回應了,依據過去的經驗,也只令小弟深感自己失言之外,別無感想。不過,我還是希望 鄭 老師能夠反駁小弟的言論,至少先從「理性溝通」這一點做起。否則小弟也僅能說:「格鬥八極拳果然不愧是號稱打破武學神話,以實戰為依歸,真是令小弟我佩服到五體投地,望風而傾倒也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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