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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當哈利走向洋基球場的打擊區時,心中反覆思考著剛才教練給他建言。這名投手的球速十分地快,連看著捕手接球都會覺得左手發腫、苦不堪言,我們已經被 他三振了不少打者。即使運氣好,擊中了一球,也因為過快的球速,讓球有如一顆鉛球一般。哈利揮了揮棒,眼睛緊盯投手的雙眼。投手提膝、曲肘,右臂劃出優雅 的弧線,一道白光閃過,碰地一聲,球重重地猛擊捕手的手套。捕手暗罵了一聲,顯然並不好受。哈利專心看著投手,心中牢記著教練的話:「緊盯著球,直到球快 落人手套時,大棒揮出,僅可能地拉著球揮,好像球咬著棒子一樣。」投手提膝曲肘,又是一道白光,哈利大棒一揮,依照教練的指示!鏘!清脆的一聲,哈利抬頭 一看,只見球朝著外野飛去,落入全壘打牆外觀眾的手中......

  假設在你面前有一個木箱,當你推動木箱沿著x軸方向前進r公尺時,表示我們正給予這個木箱能量,使它有所行動。這個能量輸出是為了改變木箱本身 的慣性,進而付諸能量去改變它的運動狀態。我們將物動在作用力方向上位移的大小(r)與作用力大小(F)的乘積稱為「功」(W)。若是作用力平行於作用力 方向(在上述中為x軸)時,W=F‧r;若是作用力方向與x軸有角度$時,則公式應當先求出作用力F的x軸的分量,如此則為F‧cos$,則公式為 W=F‧cos$‧r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W=F‧cos$‧r

  讓我們考盧一下,假設我們今天無法移動木箱分毫,則表示說,木箱本身沒有絲毫位移,則根據公式,無論我們施多大的力量,也是沒有作功,即是白費 「功」夫。所以我們可以這麼說,「力」是我們實際付山的能量;而「功」則是我們出力的效率。另外一方面,假設物體位於原點(設x=o),當作用力的角 度$大於90度時,則表示作用力正在將物體往「回」推。如此,等於好像你分明是要往前跑,但是有人不斷拉你後腿一樣,這時候,W前面則要加上負號,說明這 個作功是「幫倒忙」。

  在前面,我們知道作功代表了出力的效率,也知道我們出了多少力,但是我們還不知道一件事,就是物體本身獲得能量有多少?我知道我們付出F大小的 力,知道作功為W,但不知道這個過程中,木箱有了多少能量使它得以「行動」。因此,我們必須進一步去暸解物體所獲得能量,從上述公式中,我們知道:

         W=F‧cos$‧r 

因為我們僅考盧物體所獲得能量,可將程式簡化為W-=F‧R,將F=Ma代入(M為物體質量),則得 W=mar。根據物體直線運動方程式可知道 2ar=V1平方-V0平方,其中V0是物體的初速,V1是物體的末速。如此,可得W=1/2‧M(V1平方-V0平方),當初速為零時,則可簡化為 W=1/2‧m‧v平方。「W」為了避免與前一個公式相混淆,將之換為K,K即是物體在外力輸入時所獲得能量,我們稱之為「動能」,於是乎:

        K=1/2‧M‧V平方

  必須注意的是K或是W均是能量的不同形式,因此動能和功都是一種純量,只有大小,沒有方向。另外一種具有方 向性的物動運動描述,我們稱之為「動量」,其公式為P=MV,其中M為物體質量,而V為物體的速率。動量P具有方向,即是說動量是種向量,因此當我們將木 箱沿著x軸移動,突然改變木箱的方向卻不改其速率時,物體的動能K不變,但是動量卻改變了。當動量改變時,前後動量之間的差即為動量之變化,若是質量維持 不變,則改變的是物體的速率,則可表示為,P之變化=M(V1-V0),V1是動量變化之後的速率,而V0是動量變化之前的速率。

        P=MV

             P之差=M‧V之差

  根據物體運動方程式,我們知道平均加速度(a)=(V1-V0)/(t1-t0),t1為速度變化後的時間,t0為速度變化後的時間,如此代入上述公式,則得P之差=M‧a‧(t1-t0),如此P之差=F‧t之差。

        P之差=F‧t之差

上述即是衝量-動量定律。

  根據衝量-動量定律,我們可以解釋許多碰撞現象。譬如說,當在走鋼絲的表演中,底下的安全網到底是如何保護表演者不受傷?落在安全網上和落在地 上有何不同?這不僅說地比較硬而已,而是說明當動量固定時,接觸時間的長短與平均作用力之間的關係。讓我們代人實際數值來檢視就知道了。假設今天表演者失 足,從鋼絲上跌下來,代表表演者以速率10 m/s摔到地上直到靜止(速率為零),總共了花了0.3秒,假定表演者重量為60kg,則P=60‧10=600 kgm/s。代入上述數字,我們知道600=F‧0.3秒,則F=2000牛頓。這是個相當驚人的力量。但是當表演者掉到安全網時,他與寫全網的接觸時間 隨著安全網的彈性而延長為3秒,如此,我們再代入3秒的數值,P=600=F‧3秒,則F=200牛頓。比比看,前後居然差了十倍。因此我們知道當動量或 是說衝量在極短時間產生變化時,其作用在物體上會有極大的平均力;延長動量變化的時間即會減小平均力,如果時間夠長,平均力可以達到一個十分小的數值。

  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有不少的東西都是利用衝量定律來保護我們自身。譬如汽車的安全氣囊就是利用衝量定律去減緩我們撞車時,撞上物體的時間,延緩 動量變化的時間,進而使我們在一較長時間中受較小的衝擊力。哈利教練的神秘指示也跟衝量定律有關,根據衝量定律P之差=F‧t之差,為了增加球飛出去的動 量,我們只有兩個方法可行,第一是儘可能地大力揮棒,增加給予球的能量;其次,是儘量延長與球接觸的時間,如此方能將球打的又高又遠。

  在拳擊中,我們也可以應用衝量定律來造成不同的效果。假設右拳完全伸直的距離為0.6公尺,我能夠在0.2秒打出一拳,而我的右拳重1公斤,則 我右拳擊出的動量為:P=1公斤‧3 m/s=3 kgm/s。當我打到對手使拳頭動量減為零時,總共花了2秒,如此,P=3 kgm/s=F‧3秒,則 F= 1牛頓。嗯,好像有點弱是吧!但是我的拳頭就是這麼重,我的速度也只有這麼快,那麼我要如何發揮較大的威力呢?很簡單,根據衝量定律,我只要減少動量變化 的時間,即是我在打到對手一瞬間收手,縮短接觸時間,我們假設縮短到0.5秒好了,P=3 kgm/s=F‧0.5秒,則 F=6牛頓,如何,衝擊力一下子增加了6倍!反之,對手也可以利用衝量定律來減低衝擊力,也就是延長與你接觸的時間,因此有些人學會別人打來時,藉由放鬆 身體與後仰,增加動量變化的時間,來減低衝擊力。

  這時候是不是突然發現為什麼小時候老師喜歡拿藤條打人,而不太用木板。這是因為木板相對來說,較缺乏彈性,因此打下去同時,其回彈的速度較慢, 也就是說接觸時間較長,因此打下去打較不痛。但是藤條的彈性好,打下去時回彈速度較快,也就是說接觸時間較短,因此即使用同樣的力道,藤條就是比較痛!還 有老師用的是膠條,真是痛徹心扉呀!

  衝量定律也解釋推手過程中的部份現象,尤其是化勁與沾黏的部份。假設對方當胸推來,我的身體隨即鬆開,不與之抗力,藉此減緩衝擊的時間,以減低 衝擊力,此其一也。當對手推來時,我則在受力一瞬間,透過結構的轉變(如涵胸),使對方的力量落空。在那一瞬間時,基本上我還是有吃到對方的衝擊力,但是 藉由聽勁,我當即變化自身的結構而使對方力量落空,因此我實際上受到的力極小。根據Newton第三定律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,這代表說對方也僅能施給我同 等的作用力。因此讓我們將這一切數值化,假設對方質量為60公斤,以6 m/s的速率推來,則動量為:P=60公斤‧6 m/s=360 kgm/s。如此當我未及時鬆化,而給予對方反作用力為720牛頓時,則我們可知整個過程會在0.5秒內結束,P=360 kgm/s=720‧t,t=0.5秒。但若是我及時透過結構的變化,使得我僅給予60牛頓的反作用力時,對方也只能給我60牛頓的作用力,則P=360 kgm/s=60‧t,則t=5秒。這解釋了為何當我涵胸化去對方來勁時,對方會有一種整個人被引入的感覺。這是因為對方的動能並不會因為作用力(或反作 用力)的降低而消失,它必須轉化為其他方式加以「消耗」能量,因此造成接觸時間的延長。在這過程中,除非對方有所知覺,並立即改變其動量方向(即是再付出 「額外」的能量,去改變方向),否則會發生好像被吸引的情況。部份沾黏的效應也可以從此一角度來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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