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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東莞縣誌‧卷七十四》節選 陳伯陶等纂修

省別:廣東省

著者/編者:陳伯陶等纂修

出版社:台北:成文

出版年月:民國56

數:??

 

      郭某者,邑人,忘其名。饒巨力,遇竹木以手批之,如刀削然。曾在少林寺學棍。技成,僧選年貌等者數人,於月夜更番與鬥,莫能勝,遂透三重門而出,後 寓羊城。偶出,有訪之者。其徒問其姓名,對曰:「吾自記於此。」此時雨初過,以兩足蘸淖泥,騰身七八尺,合印門額上,整整相對。郭歸視其印痕,微笑頷之。

  陳堂公,字應周,圓岡園人,世業農以陂水。故為鄰農聚毆,負重傷。妻莫,少嫻技擊,攜鋤出,創群農翼之歸。堂公恥之走,師陳振倫。振倫五湖村 人,受業於少林寺僧。精其術,能乘人不覺踣人數丈之外,時稱為鬼腳。堂公從習久,盡振倫技,惟鬼腳不傳。會振倫病劇,堂公往候,故逢其怒拳擊之,振倫臥牀 上出鬼腳踣之戶外。已而笑曰:「孺子黠竊吾術矣!吾行將就木,焉用此?」自是堂公為邑技師第一,從學者凡數百人。僧某,亦嫻少林術,耳其名訪焉。堂公方為 炊,自稱司爨,言師他出。某挽請較,堂公出不意出鬼腳,擲之閣中。某知為堂公,遂稱弟子。堂公於鬼腳外,以月影衝拳為最妙;其用棍,尤得上下八門之秘。性 謙慎,往來鄉鎮間,未嘗自炫。惟出則以盥巾自隨。巾長數尺,人問之,曰:「吾以自衛也。遇有路劫持械者,吾揮巾可奪其械。賊雖眾,吾得械可無憂已。」子火 性,女金姑,能傳其技。有僧從羅浮來,求與火性角,金姑請先,僧顧笑。既角,突犯其私,金姑躍起,直抉僧兩眸,僧遂瞽。咸豐後,火器日精,技擊者鮮,火性 歿,技遂失傳。

  徐秩鰲,峙塘人,面麻,咸以皮秩呼之。比長,專志拳棒,師陳堂公,右手力重五百觔。或與較,無可當者,時稱為頭門手。性仁恕,與人角力,適可而止,未嘗誤傷一人。同時有莫琳者,善用腳,惟秩與較,琳腳無所施。時人亦兩稱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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